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迎来新篇章: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促进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

北京讯——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了《关于促进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这是我国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,标志着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。
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了“十四五”时期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,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坚持新发展理念,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,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保障,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。

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迎来新篇章: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促进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

根据《意见》,各级政府将加强对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财政支持,加大对民族地区生态农业项目的投入力度,完善生态补偿机制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建设。将推动形成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,为民族地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。

《意见》还指出,要加强民族地区生态农业的科技支撑,支持民族地区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,推广应用绿色生产技术,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。还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,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,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,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。

民族地区的农牧民群众对这一政策表示热烈欢迎。他们认为,这将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,提高收入水平,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。

《意见》的发布,是我国进一步落实民族政策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步骤,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有关部门表示,将确保《意见》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助力民族地区生态农业迈上新台阶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。

本台记者/北京报道